一、援助对象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需要法律援助的贫困残疾人。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三、援助范围
请求民事纠纷、法律咨询等法律援助服务。
四、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还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
2.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证明材料;
3.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五、案件的受理和审批程序
残疾人(或法定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或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经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批准→进行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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