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救助对象
——本市户籍,年龄不超过7岁;
——身体状况稳定、家庭成员配合、有康复训练需求的智力残疾儿童,其中优先资助贫困智力残疾儿童。
(二)申请救助和审批流程
1.申报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
2.儿童家长(监护人)自愿申请,填写《智力残疾儿童申请与康复救助审批表》→村(社)或街道(乡镇)残联公示并初审→经当地县(市、区)残联审核→报市残联审批后,确定为项目受助对象。
(三)救助标准
中央资金为每名受助儿童按计划提供每年人均12000元的康复训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