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救助对象
本市户籍,救助对象自愿申请、身体状况符合下肢假肢装配要求,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均可申请此救助项目。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肢体残疾人;
——农村处于当地贫困线以下(五保、特困户优先)的肢体残疾人;
——当地民政或残联认定的其它贫困肢体残疾人;
——优先安排就业就学年龄段的贫困缺肢残疾人。
近3年内接受过贫困残疾人假肢装配项目救助的,不得重复享受本项目救助。
(二)申请救助和审批流程
1.申报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贫困证明(城乡低保证明、惠民帮扶证、当地民政或残联认定的其它家庭贫困证明)
2.各县市区残联根据年度任务,会同定点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及技术人员对当地有假肢安装需求者进行筛查,筛查通过后,申请者在户籍所在街道(乡镇)残联填写《绵阳市贫困肢体残疾人假肢装配申请审核表》并初审→报县(市、区)残联审核→报市残联审批并公示。经审批确认的受助对象,由各县(市、区)残联分期分批组织残疾人到定点服务机构安装假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