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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

2025-02-19 15:06文章来源: 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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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5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概  况


一、职能简介

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服务。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开展残疾人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开展残疾人求职登记、劳动能力评估、失业登记、就业咨询、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指导和帮助残疾人兴办福利企业和个体就业。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时跟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省、市重要会议精神,聚焦中心主责主业,更加自觉地把残疾人就业工作置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中谋划推动,推动全市残疾人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二)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积极引导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严格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落实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扶持残疾人网络直播、非遗文化传承等新业态就业。持续打造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品牌,常态开展“就业援助月”和残疾人专场招聘会等专项就业服务,为残疾人提供职业介绍和指导。

(三)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丰富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依托协会、社会组织开展残疾人个性化培训,开设残疾人非遗课,根据市场和季节开展具有节日特色的传统手工艺培训。

(四)积极推进双创。依托残疾人双创实训基地,继续开展残疾人双创风采行系列活动,检验和巩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情况,强化跟踪服务,转化培训成果,实现以赛促训,以赛促学,帮助更多残疾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开展以安置就业为主的双创培训;强化51C+残疾人双创空间孵化功能,推动残疾人众创空间在残疾人项目融资、技术辅导、资源对接上发挥作用。 

(五)抓好残疾人信息系统建设。按要求开展全国残联信息平台中就业状况信息录入、城乡残疾人新增就业情况、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残疾人职业能力测评等。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筹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员双报到、疫情防控常态化、残疾人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

  

第二部分  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表

 

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x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  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191.16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191.1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1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19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16万元,占62.86%;项目支出71万元,占37.1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1.16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1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1.1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8万元,占5.1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4万元,占2.58%;残疾人就业165.82万元,占86.74%;事业单位医疗2.57万元,占1.34%;住房公积金7.95万元,占4.1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88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94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2025年预算数为165.8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5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7.95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6.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3.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上年预算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来绵检查调研工作,市外相关单位来绵学习考察。

(二)单位无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无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按要求编制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71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7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反应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反应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应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应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应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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